夫妻離婚婚內共同財產怎么分配
我國離婚財產分配原則,離婚后財產應平均分配,但這個規定并不是絕對的,無論離婚是由誰提出,雙方都可以通過協商的方式分割財產,但是在離婚時這些財物可能都會需要進行合理的分配,那么,夫妻離婚婚內共同財產怎么分配?本文整理了相關的內容,請大家閱讀。
一、夫妻離婚婚內共同財產怎么分配
我國離婚財產分配原則,離婚后財產應平均分配,但這個規定并不是絕對的,無論離婚是由誰提出,雙方都可以通過協商的方式分割財產,而分割方式法律不做要求,如果由法院對財產進行判決的,也不一定平分,法院會根據子女的需要,雙方的情況來作出決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清償】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二、離婚協議財產分割有效期多長時間
離婚協議書自簽訂以后是長期有效,沒有期限限制。離婚協議書的法律效力有以下三種規定:
(一)離婚協議書經男女雙方簽名,并辦理離婚登記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遵守協議內容的,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履行。
(二)離婚協議書自簽訂以后,長期有效,沒有期限限制。
(三)僅簽訂離婚協議書,未實際辦理離婚登記的,該協議書不生效。
三、離婚財產的分配原則
1、堅持男女平等原則:在分割共同財產時,雙方應有平等的權利,不能因為一方經濟收入較低、沒有經濟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給他(她)財產。
2、堅持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則:目前我國婦女的經濟條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財產分割上適當照顧婦女和兒童的利益,給撫養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適當多分一些財產。
3、照顧無過錯一方的原則: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但有過錯,不代表就會“凈身出戶”。
4、公平原則:離婚時應清算夫妻的經濟利益,例如:夫妻雙方對家務勞動、撫養子女的付出,一方離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離異后的換病房等。
5、尊重當事人意愿,財產約定先于法定的原則:公民有權處分自己的財產,可以多種形式處理雙方財產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