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養歸屬的變更有什么形式
導讀:隨著時代和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我們可能會遇到很多各種各樣的法律問題,因此我們更應該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識。如果您目前正面臨著撫養歸屬的變更有什么形式的問題沒辦法解決的話,那么可以通過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識來找到答案。
一、撫養歸屬的變更有什么形式
撫養歸屬的變更有協商變更與訴訟變更兩種形式。根據法律規定,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無法達成協商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六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
(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
(三)已滿八周歲的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
(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
二、離婚后變更撫養權的方式有什么
離婚后變更撫養權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變更,也可以雙方協商變更撫養權。
通過訴訟的方式變更撫養權的條件是: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八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父母雙方也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56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
(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
(三)已滿八周歲的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
(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
三、變更撫養權的法律規定有什么
如果雙方都自愿變更小孩撫養權,雙方只要簽訂一個變更協議,表明變更的事實就行了,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的,可以到法院起訴變更。除此之外,還要遵守那一方的撫養對孩子成長有利原則。如果對方撫養不利于孩子成長,那么法院會支持變更。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