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一方不到庭該如何處理?
李女士:我和丈夫曾經起訴過一次離婚,但是法庭調解失敗,判決不予離婚。半年以后,我再次上訴要求離婚,但是丈夫非常不配合,不僅不出庭,法院給他發傳票他也不接。請問我應該怎么辦?怎么才能辦了離婚手續?
律師回復:這種情況在現實中很常見,如果夫妻雙方有一方不接傳票,法院可以以公告送達的形式,把傳票傳達給對方,即使對方不到庭也可以宣判。但是具體涉及到離婚官司上,因為是夫妻感情問題,一般情況下,夫妻雙方不到場,法院是不予宣判的,所以選擇公告送達這種辦法,在離婚官司上,實際操作起來還是比較困難的。